人工智能学院实验室突发事故预案(修订)

资讯来源:人工智能学院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9-26 17:44:07    点击数量:

人 工 智 能 学 院

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(修订)

第一章 总 则

 第一条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》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,制定本预案。

 第二条 本预案中的实验室是指学院所有开展教学、科研实验、实训场所;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实验室发生的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、环境破坏或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。

 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实验室内开展实验活动过程中,因自然、人为、技术或设备等因素而引发的化学、生物、辐射和特种设备类等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。

 第四条 根据本院实验室特点,所涉及的危险源主要有:

 (一)线路老化、设备短路等电气类危险源。

 (二)空调故障或服务器过载

 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原则

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统一领导,快速反应,分级负责,协同应对”的原则,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害。

第二章 预防预警

 第六条 切实做好预防、预警工作,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
 (一)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、各实验室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

实验室

安全负责人

重点部位

关键环节

X-1-205

安雷

计算机设备

防火用电安全

X-1-206

安雷

计算机设备

防火用电安全

X-1-207

安雷

计算机设备

防火用电安全

X-1-208

安雷

计算机设备

防火用电安全

X-1-209

安雷

计算机设备

防火用电安全

X-1-210

安雷

计算机设备

防火用电安全

J-C-102

安雷

计算机设备

防火用电安全

J-C-104

安雷

服务器电源系统

防火用电安全

 (二)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,发现隐患,及时上报,及时消除隐患。

第七条 人工智能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,负责事故现场指挥、协调和应急处置。

 (一)应急工作领导小组,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类型,负责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。

 组 长:学院党政负责人

 副组长: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职领导

 成 员:包括教研室主任、专任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。

 (二)做好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,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。

 第八条 根据人工智能学院实验室设备、用途及历史情况,主要可能发生以下事故类型:

 (一)电气火灾事故:由于用电设备负载过高、电线老化、插座接触不良等引起。

 (二)触电事故:操作不当或线路故障导致。

 (三)设备故障事故:如服务器过热、冒烟等。

 (四)信息安全事故:服务器被攻击、数据泄露、敏感信息丢失。

 第九条 各实验室要加强日常安全状态监测:

 (一)实验室日常工作中,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、检查、举报。

 (二)实验过程中,实验教师及实验员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,包括计算机、服务器等新媒体设备,特别电路连接是否正常;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、响声;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;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、固体等。

 (三)强化实验室运行状态监控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;特殊注意服务器运行是否过热、异常响声或异味。

第三章 应急处置

 第十条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:

 (一)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紧急疏散方案,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,及时报告二级单位,并保护事故现场。

 (二)事故单位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,及时处置安全事故,及时报告学校,并保护事故现场。

 (三)现场工作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,所在单位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。

 (四)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流程:报告人→单位安全责任人(单位主要负责人)→安全工作处、实验实训中心→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
 (五)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,不得隐瞒。对迟报、谎报、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,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第十一条 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,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,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:

 (一)控制事故发展,快速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。

 (二)根据事故情况和发展,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,迅速将相邻的危险品移至安全地带,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 (三)对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、爆裂、喷溅的特别危险需紧急撤离的情况,及时下达撤离命令并组织撤离。

 (四)现场若已发生爆炸、爆裂、喷溅、火灾等情况时,立即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;现场若有人员伤亡,由校医院迅速组织抢救、临时转运伤员,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。

 (五)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等级的个人防护措施,应急处置时严禁单独行动。

 (六)当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,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、公安、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救援。

第四章 应急保障

 第十二条 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,在人力协助、现场处置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,确保应急救援有序开展。

 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实验室应急演练,提升应急处理能力。

 第十四条 建立突发事件联系人机制,明确岗位责任。

第五章 后期处置

 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,积极配合公安、消防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卫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工作。

 第十六条 应急状态终止后,形成书面报告,查漏补缺,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
第六章 附 则

 第十七条 本预案未尽事项,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(试行)》执行。

 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。

人工智能学院

2024年3月5日

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   邮编:071000    院长信箱:rgznxyqa@bdu.edu.cn     Copyright ◎ 2014 保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